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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高新技术企业队伍不断壮大

2018-02-11

    一、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2017年以来,和平区科委对照国家颁布的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狠抓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认定和管理,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截止2017年底,全区共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0家,其中,2017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2家。

 

  二、和平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主要工作 

  1、政府推动,为高企认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为了切实搞好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和平区科委主要负责人组织分管高企工作的相关领导与业务科室,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加强督办,从科技工作、知识产权、财务税务、统计工作等方面着手,明确工作任务,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业务辅导、申报认定管理、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监督等工作的有效开展。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我区高企认定工作卓有成效。

  2、开展培训辅导,做好跟踪服务

  为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企,定期走访基础较好的企业,分阶段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专利申报的专题培训,同时邀请市高企认定办到我区对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题培训,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和具体申报人员的培训力度。另外,我委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跟踪了解当年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进展情况,对企业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保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质量。

  3、协调政策落实,为高企认定提供有力的支撑条件

  为了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我区制定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和措施,以调动创新型企业争创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对首次认定为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首次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市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对有一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科技攻关项目和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目的的科技开发、科技产业化项目以及具有重要社会效益及发展研究项目,给予相应的专项资助;对新引进的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成长快、潜力大、创新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相应资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给予技术交易额补助等。

  4、部门联动,为高企认定提供强大的工作合力

  高企认定工作能否有效推进并取得实效,各部门协调配合、整体联动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抓好高企认定工作,区政府先后多次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高企认定工作摆上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督促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条不紊、成效显著。

 

  三、2018年和平区主要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 

  1、区科委将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力度,多渠道、多方法,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培训、组织、推荐等工作的开展,为企业申报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开通“高新申报直通车”,建立与申报企业直接联系机制,随时掌握企业申报情况;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调动企业申报积极性。加大对往年未通过国家高企认定企业的培训力度,按照新《办法》要求,着重从企业因自主知识产权无法支撑其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达标、研发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达标、财务数据不准确、专家评分不达标等未通过原因入手,通过企业培训会等形式,解答疑问,宣传科技政策,让企业充分了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程序、方法和条件,有针对性的对企业进行指导,使相关企业更好地了解高企数据填报、资料申报等相关政策及要求。

  2、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交流,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和宣传。通过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交流,特别是同行业企业间的交流,可以取长补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有利于企业长足发展。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要广泛进行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开辟专版、专栏,介绍高企的基本情况、开展科技创新的做法和经验,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科技进步。调整科技支出结构,结合我区出台的《和平区关于促进科技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和平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加大宣传执行力度。安排科技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用好产业基金,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股权投入等方式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补贴。完善激励企业研发的普惠性政策,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主体。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力度,做好《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宣传,加强对企业运行的监测和精准帮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接下来,区科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办法》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同时确保2018年高企认定目标的顺利完成。

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