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关于受理部分科技扶持项目的通知
2018-05-23
各街镇、西青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政府研究室修定的西青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政策汇编的通知》(西青政办发〔2015〕21号)和《西青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政策汇编支持科技创新部分实施细则》(西青科〔2016〕23号)等有关要求,区科委决定于近期受理部分科技扶持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国家级、市级重点新产品资助项目
2. 区内企业开发的新产品资助项目(获得国家级、市级重点新产品证书的产品);
3. 科技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资助项目;
4. “创新引导资金”资助项目。
二、项目受理期限
自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6月11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1.请各街镇、西青开发区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严格审核把关。
2.请各申请单位据实申报,申报材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套取资金的,将追回已拨资金,并取消今后申请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资格。
附件:
1. 关于受理对获得国家级、市级重点新产品证书的企业申请资助的要求;
2. 关于受理对经认定的区内企业开发的新产品给予补贴的资助项目的要求(获得国家级、市级重点新产品证书的产品);
3. 关于受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给予资助项目的要求;
4. 关于受理“创新引导资金”申请资助的要求。
西青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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