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天津市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兑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第一批创新券兑现范围
本次兑现创新券范围主要是:
1. 已在线申请创新券且通过审核,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以发票日期为主要依据,参考系统申请时间、服务合同、成果证明材料时间)完成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成果转化等三类服务。
2.2017年4月30日前已在线申请创新券且通过审核,并已完成的咨询服务(仅限于2016年度高企认定服务)。
二、2017年第一批创新券兑现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请区科委通知所属区域内符合创新券兑现条件的企业按时提交兑现申请材料《天津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及佐证材料(附件一),区科委审核通过后,填写《2017年第一批创新券兑现申请推荐表》(附件二)推荐至市科委,市科委将适时组织专家评审。
请区科委将附件一汇总后,连同附件二于6月9日前将材料送至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天津市河西区吴家窑大街22号)A座412室。
三、联系方式
张拓宇,周婧博,23519253;吴星,58326706
附件一:《天津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附件二:《2017年第一批创新券兑现申请推荐表》
天津市科委创新体系建设与管理处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