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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关于启动实施科技创新券的通知
2016-03-14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天津自贸区和自创区建设,进一步盘活优势科技资源,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增强创新氛围,激发创新活力,根据市科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天津市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管理暂行办法》(津科创〔2015〕122号),启动科技创新券的申请和发放工作。

  目前,依托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www.tten.cn,以下称“科服网”)搭建的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和专题版面已正式上线;首批创新券服务机构和服务产品正式上线,通过科服网的“产品导航”、“机构导航”功能可搜索带有“创新券”标识的详细服务产品信息。

  根据2016年度创新券工作的总体安排,首批创新券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接受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与服务机构达成合作意向后,可在科服网在线选购相应服务并提出创新券申请,经区县科委审核推荐、市科委复核通过后发放创新券;待企业与服务机构履行合同后,在线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申请兑现,市科委定期组织评审确定兑现名单和金额,市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根据实际发放和使用情况,市科委预计将于2016年三季度开始分批组织兑现,具体时间安排将提前发布通知。

  企业如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详细信息、服务机构名单、系统操作说明等内容,也可登录科服网创新券专版进行了解,或咨询市科委创新券管理机构、所在区县科委。

  联系电话: 市科委创新处  58326706

            政策咨询  23519253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3月11日

津ICP备05001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