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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度天津市博士后培养资助项目入选名单的通知

2019-05-24

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才办《关于2018年度天津市资助选派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和企业博士后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资助人选的批复》(津人才办复〔2019〕17号),张森等30名博士后入选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见附件1),每人最高资助10万元;陈康寅“心电标准病历库在心血管病防治中的应用研究”等31个项目入选企业博士后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见附件2),其中,特别资助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资助,一等资助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资助,二等资助每个项目给予3万元资助。现公布入选名单,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的要求

    (一)培养时间要求

    博士后赴国(境)外培训考察及开展合作研究时间原则上为90天。受资助博士后抓紧与申报的培训接待单位联系,办理相关出国(境)手续。培训接待单位须与申报时一致,不得随意更改。获得本年度资助的博士后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妥有关手续并成行。

    (二)培养经费要求

    博士后赴国(境)外培养经费由市财政局根据培训费、生活费和国际机票三类进行核定,预拨付至申报单位,待博士后完成培训回国后再由申报单位实报实销。市人才发展基金给予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国际化培养资助,不足部分由人选所在单位匹配。

    (三)外事教育要求

    申报单位及时通知受资助博士后,并协助、指导其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做好外事纪律培训工作。

    (四)经费核销要求

    1.申报单位下载《天津市资助选派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协议》(一式5份,A4格式,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协议签订日期填写本通知日期)和《2018年天津市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审核单》(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申报单位请于博士后出行前,将其签证、培训接待单位正式邀请函及翻译件(须由正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公章)、机票行程单(含价格),报市引才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天津市资助选派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协议》和《2018年天津市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审核单》。未将相关材料报送审核的,不予资助。

    二、关于企业博士后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的要求

    (一)申报单位下载填写《天津市企业博士后创新项目择优资助协议》(一式5份,A4格式,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协议签订日期填写本通知日期),于5月24日前报市引才综合服务中心。

    (二)博士后出站前,请将《天津市企业博士后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结项验收报告书》(一式三份)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处。

    以上相关表格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服务大厅—相关下载”下载。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专技处  杨妤

    联系电话:83218136

    联系地址:和平区建设路18号1103室

    市引才综合服务中心  崔帅

    联系电话:83869367

    联系地址: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北方

    人才市场3楼3007

    附件:1.2018年天津市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资助人选名单

    2.2018年度天津市企业博士后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资助项目名单

    2019年5月20日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