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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9年北辰区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

2019-06-10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企业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攻克一批高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根据《关于北辰区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的实施方案(2016-2020年)》(北辰政办发〔2016〕11号)、《天津市北辰区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启动2019年北辰区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的征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在北辰区注册,有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经费保障的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市、区产业发展规划,引领我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

    3.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有从事相应研究工作的能力;

    4.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无逾期未结题的区级项目。

    (二)项目资金匹配

    各单位在申请项目财政资金时,应根据项目科研情况,认真估算总体资金预算额度,在此基础上参照申报指南资助额度合理申报,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和比例。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请资助资金额一般不超过总资金的25%,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50%。

    项目申报的区资助资金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或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对申请资助资金额与区科技局实际资助金额差别较大,申请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三)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

    2.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的项目。

    3.承担国家级、市级、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项目资金审计存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

    4.根据本指南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

    (四)优先支持

    1.我区重点培育的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技术创新、产品创新项目,对于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和引领作用。

    2.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或能够形成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重大创新产品开发项目。

    3.与国家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形成对接的项目。

    4.具有完备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较高;具有明确创新发展战略和规划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5.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材料

    1.北辰区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项目期限为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

    2.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北辰区科技计划项目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

    4.视项目情况需准备的附件:小试鉴定报告、科技查新报告、样品检测报告、专利证书、软件登记证书、临床批件以及其它能说明项目技术来源、知识产权归属、合作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5.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上述书面材料一律A4纸打印,按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营业执照、附件、北辰区科技计划项目单位承诺书、其它材料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方式为左侧简单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一式五份(其中至少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在封面右上部标明)。全部材料需装订整齐,并报送录有完整信息的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电子文件一份。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9月2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在此时间内,项目申报单位须将完整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各镇、开发区等主管部门进行前期审查。

    (二)初审推荐

    由各主管部门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并将汇总后的项目申报材料统一上报区科技局委托的受理机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接受企业自行申报。请各申报单位与各主管部门提早做好沟通,以免造成延误。

    (三)项目受理

    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受理机构,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会。

    四、联系方式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27日17:00前(公休日除外)接受申报咨询。

    
    附件:1.2019年北辰区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北辰区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

    3.北辰区科技创新专项项目单位承诺书

    4.北辰区科技创新专项项目推荐汇总表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