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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开发区2019年第二批节能扶持项目的通知

2019-09-12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暂行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重点鼓励项目名录(第五批)》(附件一)的相关规定,从2019年9月1日起各单位可以开始申报2019年第二批节能扶持项目。本次申报项目必须为2017年9月1日以后开工实施的节能项目。请仔细阅读《天津开发区节能扶持项目申办指南》(附件二),并按指南要求准备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三、附件四(只有申报合同能源管理类项目的单位需填写附件四)。申报碳盘查奖励的企业请填写《天津开发区企业碳盘查项目审批表》(附件五),按照《天津开发区碳盘查奖励项目申报指南》(附件六)准备材料。请企业于2019年9月30日(周一)前将申报所需材料报送至于家堡宝信大厦(金滨道与融义路交口)30层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节能科(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附件:

    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重点鼓励项目名录(第五批)

    2.天津开发区节能扶持项目申办指南

    3.天津开发区节能扶持项目申请表

    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补贴申请承诺书

    5.碳盘查项目审批表

    6.碳盘查奖励项目申办指南

    (联系人:董洁 电话:25201030 邮箱:dongjie@teda.gov.cn)


    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9日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