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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工作的通知

2019-10-18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
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
应用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进重点工业基础产品和工艺示范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继续开展2019年度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工作,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9〕212号),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工作的通知》(津工信投资〔2019〕22号)的工作要求,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19年,选择“传感器”“控制系统”“超低损耗通信光纤预制棒及光纤”“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耐高温叶片”“高性能难熔难加工合金大型复杂构件增材制造(3D)打印”“石墨烯”等6条龙开展相关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条龙”应用计划承担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良好,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3.产品、工艺或项目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等要求,与拟参与“一条龙”应用计划有直接关联性,满足具体环节设定的条件。

    4.近3年经营业绩良好,利润率超过同期同行业平均水平。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5.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社会稳定事件,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按照附件“一条龙”应用计划申报指南填写申报书。

    2.申报材料有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评审程序。

    3.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三)优先支持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优势企业、2018年度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内企业、已承担工业强基重点突破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计划。

    三、工作程序

    (一)请各单位于2019年10月20日前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推荐文件(附各项目单位申报书一式5份及电子版光盘)。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一条龙”承担单位的指导,支持和推动相关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机构作为“一条龙”应用计划推进单位,协助推动“一条龙”应用计划的实施。

    四、配套政策

    (一)“一条龙”应用计划承担单位,将明确为工业强基工程“四基”产品和技术应用示范企业(单位)。

    (二)承担单位在“一条龙”示范应用中开展的项目,将明确为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项目。

    (三)承担单位和示范项目将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其他银行、产业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对接的重点。

    (四)支持承担单位积极参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卓越提升。

    特此通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工作的通知(请登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


    2019年10月16日


    (联系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型升级室 李德震;联系电话:66707629)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9年 10 月17 日印发


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