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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11-27

各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众创空间建设,按照《关于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5〕297号)要求,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2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采取网上直接申报的方式。请申请备案国家众创空间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登入科技部火炬中心网上信息平台进行材料申报,登录账号为众创空间火炬统计账号。

    二、请各区科技局开展本地区众创空间备案组织工作,负责对众创空间备案线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和实地核查,填写《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推荐表》(附件2),并于12月13日前报送至市创业孵化协会(南开区科研西路12号106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按照向滨海新区及其各开发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有关要求,滨海新区及其各开发区内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由滨海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其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推荐备案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科技局。

    四、为方便申报单位了解相关政策,定于12月2日下午14:30在市创业服务中心(南开区科研西路12号)204会议室召开培训会,进行专题讲解和答疑。请有申请备案意愿的单位报名参会,按时反馈《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培训会参会回执》(附件3)。

    五、申报单位需准备15分钟评审答辩PPT。

    六、联系方式

    市创业孵化协会      何长胜,87899085  贾艳玲,87894769

    市科技局区域创新处  吴  星,58326706

    附件:

 

    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2.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推荐表

    3.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培训会参会回执


    2019年11月26日

 

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kxjs.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