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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中发〔2019〕49号文件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0-01-09

广大民营企业家: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9号)(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领域的首个中央文件,《意见》在做好与现有政策体系衔接的基础上,兼顾管用有效的治标之策和长期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有分量的政策措施,着力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为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我市将研究制定具体举措,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为充分尊重企业家权益地位,发挥企业家智慧作用,现就我市如何贯彻中央文件、营造更好发展环境这一主题,向广大民营企业家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1月17日前电邮发至sfzggwmyc01@tj.gov.cn,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借鉴,并择机召开研讨座谈会。如无不便,请注明行业领域、联络方式,以及希望转递的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9日


    附件:中发〔2019〕49号文件全文

资料来源: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fzgg.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