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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2年第一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的通知

2022-05-18

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制造业立市,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文件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2022年第一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工信方向项目进行专家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2022年5月18日—2022年5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详见附表。

  

  二、评审要求

  

  (一)请各区工信主管部门通知企业答辩时间、地点。

  

  (二)评审项目范围是需要评审的奖补类项目;不需要评审的奖补类项目不组织评审和答辩,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认定。

  

  (三)项目申请单位携带5分钟项目演示PPT文档U盘,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封面加盖企业公章。项目评审用申请书,无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企业汇报及答辩相关问题,请联系项目申报指南对应附件后的联系人。

  

  (四)参评企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仅限《参会回执》(附件2)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并按照具体评审时间地点的安排(详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信息发布”栏目下“通知公告”栏),提前半小时到场,迟到视为放弃。

  

  (五)各项目单位会后应按照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六)附件1智能化改造方向项目不需要答辩,请项目申请单位按照我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相关要求,配合中介机构,做好现场审核。

  

  三、其他要求

  

  按照市防控指挥部对现阶段疫情防控的要求,请参会人员遵守如下要求:

  

  (一)确保14天内无市防控指挥部所列重点地区往来行程;

  

  (二)确保体温在37℃以下,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三)入场前须出示天津健康码(必须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的证明。

  

  (四)每个参会人员入场前须事先填写并携带《防疫安全承诺书》(附件2),入场时提交;

  

  (五)全程佩戴口罩。

  

  不符合上述任何要求之一的,不得入场。

  

  附件:1.2022年第一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工信方向)评审安排

  

     2.参会回执

  

     3.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防疫安全承诺书

  

2022年5月17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刘进旭,联系电话:83605306;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 蔡飞,联系电话:23317304;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发展处 王传亮,联系电话:83608095;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处 赵鹏,联系电话:83608034;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金处 许可,联系电话:83608077)

  

资料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 gyxxh.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