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资讯  >  通知公告

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征集遴选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及运营机构的公告

2024-10-21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释放公共数据在金融领域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本试点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天津市金融行业试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及运营机构:

  

  一、征集重点方向

  

  本次征集重点场景为“企业征信服务+智慧监管”场景,其他涉金融领域有重大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且运营方案成熟的应用场景也可申报。

  

  二、征集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23日至29日

  

  三、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本试点授权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场景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经营状况、信用记录、技术能力和安全资质;

  

  2.具有成熟的数据管理能力、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和应用场景开发推广能力;

  

  3.具备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实践经验;

  

  4.近3年未发生过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件;

  

  5.申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名单等;

  

  6.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场景条件

  

  7.申请单位已具备承载运营场景的信息系统,且该系统具备稳定、可靠的技术架构,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人,具备数据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行为留痕、责任可究的管理机制、技术措施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公共数据的存储、加工、开发、流通等各环节接受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全流程监管和记录;

  

  8.申报单位须按照“一场景一方案一清单”原则至少提交1份数据场景运营方案及公共数据申请使用清单,其中:

  

  “一场景”应具有重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业务模式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和落地性,应用及市场前景广阔,且符合相关行业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要求;

  

  “一方案”应做到总体运营规划清晰,技术路线可行,须明确各个阶段的任务和目标,具备完善的场景运营管理机制;执行团队应为本地化团队,具有较强的管理和执行能力,确保应用场景的实施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一清单”应按照最小必要原则,紧密结合应用场景和运营方案,逐项说明公共数据申请的项目内容、应用情况和必要性;

  

  9.具备与申报应用场景相匹配的其他条件(如:申报企业征信服务方向的单位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

  

  四、评审主要内容

  

  从申报单位的应用场景价值和可行性、技术实施能力、数据运营能力、数据需求合理性、网络数据安全管控能力、数据资产评估能力及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按照《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见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寄送至指定地址,同时将电子版PDF扫描版(加盖公章后)和可编辑版发至指定邮箱。电子版材料按照“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授权运营申请-申报单位名称-应用场景名称”方式命名。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本次征集遴选鼓励具备可靠基础设施、成熟应用场景及完备运营方案的单位之间开展合作申报,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合作开发”机制,发挥专业优势,共同参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老师,022-58980097;金老师,022-58980061

  

  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19号(天津市金融稳定促进中心)

  

  联系邮箱:sjrjcjzx@tj.gov.cn

    

  附件: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

  

  2024年10月21日

来源: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天津市金融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