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武清京津产业新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津政发〔2025〕5号
2025-04-03
现将《关于支持武清京津产业新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关于支持武清京津产业新城高质量
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高水平规划建设武清京津产业新城,进一步发挥武清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桥头堡、主力军作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唱好京津“双城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用好京津同城化和武清区综合比较优势,积极服务和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加强以市场化方式引聚资源要素能力建设,主动对接区域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人才链和科技服务资源,大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支持武清京津产业新城在“通武廊”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中先行先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展现更大作为。
二、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设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新平台
(一)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结合发展需要,以“能放尽放”为原则,依法依规将开发开放、创新发展、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民生改善、安全生产等领域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至武清区,赋予武清京津产业新城充分权限。(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规划用地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支持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村科技创新园、武清京津产业新城新材料和高端装备产业园合理扩区,服务重大先进制造研发项目落地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武清区人民政府)对于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依法依规支持土地多样化供应。(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市场化引聚资源要素能力。充分发挥市、区两级产业投资基金带动作用,吸引更多市场化基金和战略投资者落户武清京津产业新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武清区人民政府)健全招商引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办法,扎实推进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各类资源助力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单位:武清区人民政府、市投资促进局)
(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将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创新经验向武清京津产业新城复制推广,积极探索将武清京津产业新城纳入天津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与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通州组团、河北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区域联动发展。(责任单位: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武清区人民政府)支持在武清京津产业新城延伸海关特殊监管功能,确有需求且符合条件时,可以申请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天津海关、武清区人民政府)支持武清京津产业新城内企业参与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推动已在境内上市的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武清京津产业新城生产。(责任单位:市药监局、武清区人民政府)对于已在境外上市但未在境内注册上市的罕见病药品,争取国家支持武清京津产业新城内的特定医疗机构指导药品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武清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高端产业集聚新高地
(五)增强创新策源能力。支持京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围绕智能科技、生物医药等领域,在武清京津产业新城布局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新工科专业院系。(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技局、武清区人民政府)支持布局重点实验室等高层级研发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武清区人民政府)支持创建未来产业先导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武清区人民政府)支持天津大学在武清京津产业新城建设合成生物学与生物制造学院,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培养和集聚一批高水平创新人才和产业化团队,催生一批标志性成果和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天津大学、市教委、武清区人民政府)
(六)打造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聚区。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生态港武清园,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创新应用场景、争取国家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优质产业资源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武清区人民政府)协同探索联合招商、利益分享、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等创新机制。(责任单位:武清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七)做强基于高效绿色可持续算力资源的人工智能产业。将天津市算力交易中心作为全市“算力券”统一发放平台,支持开展跨省域算力调度交易。强化智算中心的用能保障,鼓励购买绿证绿电满足用能需求,探索更加灵活的电价机制。支持向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扩大可开发利用的公共数据范围及规模,推进武清京津产业新城内企业数据资产入表试点。支持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据、算力、算法赛事等活动。(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武清区人民政府)
(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业态。聚焦未来智能、合成生物、新型储能、前沿新材料等领域,强化标准引领,支持开展先行先试,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落地应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武清区人民政府)鼓励市、区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重点应用场景面向武清京津产业新城企业开放,加强应用场景和企业关键核心技术供需衔接匹配,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市财政局、武清区人民政府)用好京津两个超大城市消费市场,支持引入“首店、首牌、首秀、首发”,拓展“赛、展、演、食、住、购、乐、训、游”全消费场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武清区人民政府)
(九)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入新一代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深入推进传统产业迭代升级行动,支持企业开展以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为核心的智能化改造,分梯度培育智能工厂,加快产业成龙配套、成链成群。推动自行车、地毯、纺织服装、食品饮料等产业升级增效,引进优质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素质,促进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集团。(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武清区人民政府)
四、持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打造科技人才创新城
(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大力引进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高能级专业服务企业,支持专业机构布局建设概念验证平台和专业性、综合性中试基地,为武清京津产业新城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概念验证、投产前试验、中试生产、工程化等服务。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个人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在武清京津产业新城转化科技成果。支持武清京津产业新城符合条件的实验室加入天开实验室创新发展联盟,建立要素互通、联合协作的交流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武清区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建立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将科学仪器和实验设施向社会开放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委、武清区人民政府)
(十一)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水平。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主体位于武清京津产业新城范围内的,可在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快速预审、快速维权服务。(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武清区人民政府)对北京转移到武清京津产业新城的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企业,支持其新获批上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在市医药采购平台挂网,按规定纳入天津市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市医保局、武清区人民政府)外省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部分搬迁至武清京津产业新城或在武清京津产业新城设立的控股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且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一致的,实行过渡期政策,过渡期限为在本市注册日起一年,企业在过渡期后的一年内在本市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对企业过渡期内未享受的政策按照本市相关规定予以支持。(责任单位:武清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
(十二)拓宽科技金融赋能渠道。用好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工具,支持武清京津产业新城企业发行各类科创主题债券。(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武清区人民政府)鼓励商业银行通过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科技支行,服务武清京津产业新城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需求。支持保险机构在武清京津产业新城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或专营部门,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金融监管局、武清区人民政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知识产权金融产品供给,推广知识产权质押普惠贷款,探索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天津金融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武清区人民政府)支持本市的耐心资本率先在武清京津产业新城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财政局、武清区人民政府)
(十三)吸引各类人才资源要素聚集。优化武清区落户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在武清区就业的产业工人、持有效居住证的准市民、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突出贡献者等在武清区落户。(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武清区人民政府)将“通武廊”人才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纳入市人才发展“微生态”试点,吸引和扶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京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在武清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与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享受同等权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武清区人民政府)对京冀地区转移到武清京津产业新城的企业职工,在申报天津市领军人才项目和天津市杰出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时,不要求在津缴纳社保;经武清区人民政府认定并经市人社局备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天津市职称评价时,不要求在津缴纳社保。(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协、武清区人民政府)
五、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城市
(十四)深化区域交通“软硬联通”。协调铁路部门优化京津城际武清站停靠车次、增投票额。(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武清区人民政府)加快推进“通武廊”市域(郊)铁路前期工作,高效联通武清京津产业新城核心区与“津城”核心区,畅通通州区、武清区、廊坊市轨道交通网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武清区人民政府)推进实施唐廊高速公路(二期)等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武清区人民政府)支持武清区联合通州区、廊坊市建立低空经济协同发展创新机制,构建一体化的低空设施网、空联网、航路网、服务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武清区人民政府)
(十五)强化重点领域公共服务资源保障。推动中心城区优质公办中小学通过合作办学、构建紧密型教育集团等方式,提升武清京津产业新城教育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教委、武清区人民政府)支持培育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武清区人民政府)在保持权属不变、满足规划和土地性质及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等前提下,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可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已建低效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武清区人民政府)
(十六)推进生态资源价值高效转化。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遗产,协同治理运河生态、发展运河旅游、修缮文物遗存,增强协同发展的生态驱动力和文化驱动力。推动武清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大黄堡镇等街镇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支持发展民宿等文旅休闲产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市有关部门要主动指导服务,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重大项目要按程序报批,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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