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2025-05-29
天津市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全面促进质量管理联席会议各有关成员单位,各认证检测机构,各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鼓励中小企业加快成长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5年“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25〕50号)、《国家税务总局等7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5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的通知》(税总办纳服发[2025]23号])要求,深入实施市场监管“五大工程”,现就2025年天津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实现“1234”工作目标:
用好一个工具:充分利用我市《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成熟度评价规范》,对不少于100家小微企业进行现场诊断,量身制定提升方案。
实现两个融合:实现质量认证在服务强企强链强县中的融合应用,推动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提升行动与“双碳”、“内外贸一体化”等重点工作有效融合,加快推进我市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助推企业绿色转型,开拓内销市场。
强化三链协同:强化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协同发展,强化链主企业带头作用,推动质量认证与产业发展深度绑定。
推动四区深化:在2024年的基础上,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地毯四个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二、工作重点
本年度天津市提升行动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开展:
(一)深化区域试点,打造“天津样板”产业链
1.双试点互嵌融合,转型升级。协调统筹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认证检测机构、相关企业等各方力量,建立“高端装备制造”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两个国家级区域试点联合工作机制,共享技术服务机构与专家库,推动质量管理体系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互嵌。推动高端装备制造、光伏和木制品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绿色转型升级。
2.四区域深化实施,协同推进
立足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定位,在我市四个提升行动区域试点持续发力,加强企业、行业跨区域质量认证合作交流,形成优势互补、互为支撑的产业链发展格局。
高端装备制造:全年完成不少于30轮次的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覆盖超千人次;通过现场诊断帮扶重点企业,推动不少于30家小微企业新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电动自行车:围绕强企强链强县融合发展主线,开展“认证服务直通车”一站式融合服务;开展“示范企业开放日”,打造质量认证服务产业集群的示范标杆。
地毯:对规上企业开展高端品质认证;对发展意愿强的企业开展梯度培育,帮助更多的企业完成从“小作坊”到现代化企业的转型。
汽车零部件: 以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切入点,搭建链主链上资源平台,贯通上下游企业,形成高效协同生态网络。
(二)优化服务供给,提升企业内生供应链
1.识别共性短板,绘制质量认证图谱。推动质量认证在推进强企强链强县中的融合应用,在重点区域针对电动自行车、光伏产品、木制品等产业链,梳理从原材料采购到终端产品的全链条质量节点,标注薄弱环节,绘制“一链一图谱”,制定“一链一策”的产业链质量认证帮扶方案。
2.链主引领创新,构建链式质量管理体系。积极引导产业集聚区发挥规模优势,建立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动培育机制。鼓励“链主”企业牵头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编制“产业链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联合开展链上质量共性技术攻关,带动上下游小微企业共建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技术驱动,链员响应,全链升级”的良性循环,实现从单点质量突破到全链质量提升的跨越。
(三)强化智数驱动,构建“认证+”技术服务链
1.标准迭代升级:在2021年发布的《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成熟度评价规范》基础上,结合最新质量管理理论、先进管理工具及新兴技术应用,引入战略定位与差异化竞争理论,打造“成熟度评价规范2.0”。2025年在不少于100家小微企业中完成新标准试点应用,为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科学、系统的技术支撑。
2.开发AI评估。结合标准迭代,开发“质量成熟度AI诊断智能体(Agent)”。通过采集企业基础数据信息,应用AI智能分析,快速评估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自动生成个性化成熟度诊断报告和针对性改进方案,实现对小微企业质量数据的深度挖掘、趋势预测与短板识别,提升诊断效率与精准度。
3.编制质量管理体系通用教材。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标准释义指南》,结合质量认证实践案例,将ISO标准语言转化为“企业日常用语”,将ISO标准条款转化为真实场景的“工具箱”,让企业直观感受标准落地的价值,满足企业的学习需求。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成熟度评估。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对我市创新开展“企业质量管理成熟度评价”工作,给予高度肯定。2025年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会同认证机构,对参与提升行动的每家小微企业全面开展成熟度评价(评价表见附件),直观反映企业在流程策划、风险识别、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短板,准确识别企业所处发展阶段,为下一步开展帮扶提供数据支持。
(二)分层开展帮扶培训。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会同认证机构以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为目标,充分运用质量认证手段对企业开展分层培训。一是最高管理者培训。从战略规划、资源整合、持续改进等方面提高质量意识;二是中层管理人员培训。从质量体系实操、质量工具使用、跨部门协作等方面提高质量管理能力;三是一线员工培训。从标准化作业、点检维护、风险识别等方面提高技术能力。引导小微企业学认证、知认证、用认证,增强运用质量认证工具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驱力。
(三)持续做好政策支持。加强与工信、税务、商务等部门的统筹协调,实现提升行动与“一起益企”、“春雨润苗”、“内外贸一体化”等专项工作“同频共振”;综合运用产品、管理体系、服务等各种认证手段,融合质量基础设施要素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扶持;加强质量认证结果采信,优化融资增信体系,促进质量认证与金融服务“双向奔赴”,增强小微企业发展韧性。
(四)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以“质量月”“世界认可日”等活动为契机,在全社会积极开展质量认证宣传,主动对接行业媒体、大众媒体以及社交平台等各大主流媒体,加大典型经验、优良案例宣传和专题培训推广,不断扩大提升行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鼓励认证机构在重点民生消费领域开展高端品质认证宣传,帮助消费者快速识别优质产品,形成“认证即优选”的认知惯性,不断释放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市场平稳增长。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加强联动。开展提升行动情况已连续多年纳入中央质量督察考核。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联动,推动本区、本单位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不断推进提升行动走深走实。
(二)严格公正,确保规范。督促各相关认证机构完善认证流程,强化风险管控,确保认证规范性和有效性。做好发证后的跟踪诊断,为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的一体化综合服务和持续跟踪服务。严禁以“免费发证”的名义开展宣传。
(三)激励及惩戒措施
1.积极参与提升行动的我市企业。开放仪器平台,资源共享共用,助力企业研发,推进技术攻关、升级;适当减免校准检定费、生产原材料及产品分析检测费、内审员培训费和认证审核费;免费提供材料选型、国产化、辅助实验室建设、计量难点需求等技术攻关和培训指导;免费进行标准创新型企业、国家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指导;上门服务小微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2.认证机构。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在2025年各级认证监督检查工作中,适当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工作效果不好、收到投诉或产生负面影响的,市市场监管委将通报批评;对发现认证活动中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四)做好总结评估。以区为单位做好数据汇总。10月30日前,请每区推荐不超过5个优良案例。市市场监管委将择优向市场监管总局推荐。区域试点地区的总结评估工作,待市场监管总局通知后,另行安排。
附件:质量管理成熟度评价表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委 张 争 电话:27182096
龙志斌 电话:27182093;
天津市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全面促进质量管理联席会议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代章)
2025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xwdt/gztz/202505/t20250528_6942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