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举办第六届天津市“海河英才” 创新创业大赛人力资源服务赛暨全国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大赛天津地区选拔赛的通知
2025-06-11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升级版,积极办好“海河英才”大会,以创新引领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全面提升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市人社局决定举办第六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人力资源服务赛暨全国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大赛天津地区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时间
2025年6月至7月。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平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平区人才联合体。
三、参赛组别
本次赛事分为“人工智能+”和“产业融合发展”两个赛道。
(一)“人工智能+”赛道。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大模型、区块链等新技术,实现智能岗位匹配、AI面试、人才测评、薪酬绩效管理和优化、流程自动化等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创新服务和成果。
(二)“产业融合发展”赛道。通过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在推动产业升级改造、提升制造业竞争力、支持全球化布局、促进产教产才融合等领域,带动相关产业提质增效,实现共赢、共生模式。
四、参赛条件
参赛主体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拥有人力资源服务相关创新技术、服务、产品的法人单位,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人力资源服务及其相关领域具有较先进的创新成果,参赛项目可为服务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拥有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竞争能力,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参赛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应为企业专职从业人员。
已在津登记注册的单位自愿报名,名额不限。尚未在津注册的企业,满足以上参赛条件并有意愿和明确规划在津发展的,由各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邀请参赛。
五、报名方式
通过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人力资源服务赛官网(http://tjshhyccyds.tjrc.com.cn/resources)注册报名。
六、赛程安排
(一)报名
6月10日至6月30日,通过大赛官网报名。
(二)初赛
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报名项目材料进行初步评价,根据评价情况,每个赛道确定10个项目进入选拔赛(具体入选项目数量视项目情况而定)。
(三)复赛(选拔赛)
采取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遴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家、金融投资人、专家学者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现场打分。根据打分排名确定奖项。三等奖以上项目,由评委会根据项目代表性综合评议后,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四)全国总决赛
进入全国决赛的项目,统一组织赴武汉参赛,提供赛前辅导及全程服务。
(五)颁奖
12月底前,举办颁奖仪式,为本赛事获奖项目颁发证书和奖金。
七、奖项、奖金及支持措施
(一)奖项设置
每组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1、2、3名,其他入围选拔赛的项目为优秀奖,共20个奖项。
(二)奖金
大赛获奖项目给予我市赛事奖金和全国赛奖金。我市赛事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推荐参加全国赛并获一、二、三等奖的,另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金。
获奖项目参赛主体尚未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在津落地后,满足条件的由所在区给予最高5万元落地奖金(落地奖金政策由落地区具体规定)。
参赛项目同时参加第六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其他赛事并获奖的,奖金不兼得,以最高奖金为准。
(三)支持措施
1.初创支持。初创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创业房租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等政策。
2.入园支持。获奖项目所在机构可优先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享受在园优惠政策。
3.企业培育。支持获奖项目参评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参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级,由所在区人社部门提供专属服务。
4.职称评价。获得全国赛奖项的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支持参评高级职称。
5.高端人才培养。对三等奖及以上获奖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进行重点培养,可参加我市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人才研修班等活动。
6.青年人才培养。全国赛获奖项目所在机构可优先设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就业见习基地、大学生实训基地等。
7.需求对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会,组织获奖项目与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用人单位进行需求对接。有金融服务需求的,帮助申请我市投资基金,对接行业投资人、投融资机构。
八、有关事宜
(一)大赛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具有人力资源服务相关创新成果的单位积极报名参赛。已在津登记注册的单位,名额不限。尚未在津注册的单位,满足大赛参赛条件并有意愿和明确规划在津发展的,由各区推荐参赛,并负责做好项目落地服务。
(二)参赛主体应确保申报参赛项目无法律、知识产权及其他纠纷,因参赛项目引发法律等纠纷的,由参赛主体承担全部责任。
(三)参赛主体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有推荐单位的,推荐单位应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核。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得大赛奖项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及资助,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确定代表我市参加全国大赛的项目,不得同时代表其他省市参加全国大赛,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
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联系电话:022-83218365
赛事工作组
联系电话:022-27267677、022-26280953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506/t20250610_6952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