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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2025-08-21

  为落实国家数据局关于征集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的工作部署,充分挖掘推广企业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方向典型经验,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利用。现开展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多家企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二)申报方向。申报单位可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发改数据〔2025〕18号)中明确的明晰企业数据流通安全规则、加强公共数据流通安全管理、强化个人数据流通保障、完善数据流通安全责任界定、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丰富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防范数据滥用风险等7个主要任务中具体选择1个方向,鼓励结合数据跨行业跨领域流通利用、数据支撑人工智能应用等,总结安全合规实践经验,形成安全治理典型案例。

  

  (三)案例要求。申报案例应聚焦具体行业场景下的数据流通安全合规痛点、难点问题,从化解数据流通过程中的合规风险出发,着力探索数据流通安全治理的措施、路径,可促进行业效益提升,具备一定的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案例应为具体的实践成果,涉及内容均已实施完成,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工作安排

  

  (一)编写申报材料。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按照《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编写申报材料,按要求编写信息表、案例介绍并附详细说明材料,案例正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附件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尽可能用可量化的指标描述,确保信息真实、内容完整、逻辑清晰、数据准确、观点明确。

  

  (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于8月2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申报书》及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必要的案例证明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一份(包含可编辑版和盖章材料扫描PDF版),报送至天津市数据局。天津市数据局将从申报案例中择优上报国家数据局,并由国家数据局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供有关方面学习借鉴。

  

  附件: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申报书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22—83858613

  

  邮箱:tjsjjsjz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市数据局   

  

  2025年8月20日

    

  

  附件

 

  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申报书.docx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s://data.tj.gov.cn/zwgk/./tzgg/202508/t20250820_7115653.html

来源:天津市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