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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天津滨海高新区2025年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的通知

2025-08-25

各有关企业:

  

  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模式,加快推动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现启动“先投后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8月22日-8月31日。

  

  二、支持方向

  

  方向1: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创新平台科技人才创业团队,以自有科技成果设立企业进行成果转化;

  

  方向2:企业自研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购买专利、联合研发等方式进行成果转化。

  

  三、申报条件

  

  1.符合支持方向1以自有科技成果设立企业进行成果转化,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符合支持方向2企业自研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进行成果转化,企业申报时净资产不低于200万元(含),且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未超过2000万元(含);

  

  2.申报企业创始股东实缴资金不低于申报项目预期总投入的10%。

  

  3.项目符合天津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开发价值及产业化前景,商业计划及技术路线清晰,实施方案合理;

  

  4.项目相关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和纠纷;

  

  5.项目负责人具有坚韧的创业精神和一定的技术服务和产品开发经验,对产品市场前景有清晰的认知,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

  

  6.项目申报单位或技术核心团队拥有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给予优先支持。

  

  四、支持标准

  

  单个科技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该成果转化项目预期总投入的50%,且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五、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天津滨海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申报书》(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的证明文件(如财务报表、纳税记录、实缴注册资本证明等);

  

  4.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关键核心技术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新药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制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

  

  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6.项目核心成员简历(核心人员原则上为全职人员,若为兼职或顾问的应当注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报方式

  

  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天津市科研西路12号天创科技园A座2楼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时将申报材料盖章版扫描件及项目申报书Word版各1份发送至邮箱:wuyue02@tj.gov.cn(邮件标题请标注“先投后股项目申报—项目名称”)。

  

  七、项目立项流程

  

  项目申报、形式审查、项目初评、实地考察、项目评审、项目立项和签约。

  

  八、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2.项目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不得出现编报虚假材料、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如有违反,需承担科研诚信管理的相应责任。

  

  九、咨询电话

  

  伍老师,022-58785805

  

  附件:

  

  1.天津滨海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申报书

  

  2.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天津滨海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先研后股”“先投后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津滨海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22日

来源: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