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天津滨海高新区数字经济服务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期试行)》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5-11-13
各相关单位:
2025年9月17日,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天津滨海高新区数字经济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津高新管规【2025】6号)。9月26日、10月20日,新经济局分批次开展2025年第三、四季度数字经济服务券的政策申报工作,现已完成部分申报工作,有效带动高新区服务业经济运行,助力劳动者就业。
《天津滨海高新区数字经济服务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期试行)》有效期原定于2025年12月31日截止,现拟对其进行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发至电子邮箱,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局将认真研究、吸纳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联系单位:高新区新经济局
咨询电话:022-84806533
邮箱:gxqxxcyzsj@tj.gov.cn
附件:天津滨海高新区数字经济服务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高新区新经济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