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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通知

2026-01-14

各有关单位:

  

  高新区2025年申请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部分已获国家高企认定办公告(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证书领取事宜及有关工作提示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23日,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地址: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高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9号窗口。联系电话:022-83710262。

  

  二、所需材料

  

  请携带证书领取回执(见附件2,加盖企业公章)。

  

  三、工作提示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应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有关要求配合市高企认定办及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2.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3.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4.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3)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附件:

  

  1.高新区2025年已获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证书领取回执

 

  

  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13日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s://www.tht.gov.cn/contents/17018/611258.html

   

来源: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