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滨海新区概念验证中心清单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6-01-2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推进创新立区、打造自主创新升级版若干措施的决策部署,按照《滨海新区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滨海新区概念验证中心纳入清单征集工作。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纳入清单管理的概念验证中心运营主体是在滨海新区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具备完善的建设实施方案、成熟的运营管理制度、规范的项目管理机制、严格的信息保密规范、必备的行业清单资质。符合国家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限制申请的情况。
概念验证中心须具备开展概念验证服务所需要的固定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或兼职专家顾问不少于5人;所需实验设备、检验检测等软硬件设施原值不低于 500万元;上年度概念验证服务项目不少于 5个且服务收入不少于 100万元。
(二)不予受理的情况
1.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及我区科研诚信相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概念验证中心负责人或申请单位的申请主体。
2.申请认定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列入失信惩戒对象的申请主体。
3.不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主体。
二、申请流程
(一)申请主体需下载并填写《滨海新区XXXX概念验证中心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书电子版请登录滨海新区科技局网站http://kjj.tjbh.gov.cn/下载。
(二)各申请主体打印并报送《滨海新区XXXX概念验证中心申请书》(含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申请人、申请主体签章并按照归口加盖所属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其中至少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在封面右上部标明。每份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申请主体需每年开展年度绩效自评。中心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及当年工作计划,经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后,报送至区科技局。
三、时间安排
(一)征集时间
纳入清单征集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9:00至2026年1月30日16:00。
(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2月4日前完成所属开发区审查并通过。
(三)区科技局审查
2月6日17:00前区科技局对申请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此时间内,如果被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请主体、所属开发区两级审核。申请主体应在驳回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至区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请指南的申请主体,区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四、评审及纳入清单
对于通过审查的申请主体,区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待完成专家评审、区科技局党组会审议和公示等程序后,区科技局将通知纳入清单管理的概念验证中心运营主体统一命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XX产业细分领域)概念验证中心”,由纳入清单管理的概念验证中心自行制作铭牌,铭牌制作标准由区科技局制定。
五、受理地点
地点: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4号楼4149室
联系方式:王婧022-63001516 、李晓霞022-63001496
附件:1.滨海新区XXXX概念验证中心申请书
2.滨海新区概念验证中心评价表
3.滨海新区概念验证中心绩效评价表
2026年1月20日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s://kjj.tjbh.gov.cn/contents/16416/297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