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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指南的通知

2026-03-03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要求,现开展2026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区在有效期内(2027年4月前到期)的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复评工作。要严格依据《2026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指南》,做好复评企业的初步审查工作。

  

  二、认真自主准备材料

  

  企业应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如实申报,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并提供佐证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开展培训,企业无需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即可。

  

  三、防范不良中介影响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支撑单位应加强宣传培训,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变相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不得将审核认定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担,应联合相关部门严格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

  

  四、严格推荐时间节点

  

  2026年6月15日前,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推荐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再受理。企业须在其有效期内参加复评。

  

  五、其他

  

  1.在申报阶段提交复评且到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默认延长至公示结果公布。      

  

  2.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文件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再制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牌匾。

    

  

  附件:2026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指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2026年2月28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祖晓岑; 

  

  联系电话:23121777;83602785)

  

  (此件主动公开)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gyxxh.tj.gov.cn/ZWGK4147/ZCWJ6355/wjwj/202603/t20260302_7253484.html

  

  资料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 gyxxh.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