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天津市广播电视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6-03-04
全市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和传播,推动创作生产出更多高质量作品,不断提升我市公益广告宣传效果,现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广播电视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并结合我市评选结果,推荐优秀作品参与2026年度全国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选和全国税收、旅游、体育、敬老养老助老等公益广告征集工作。
现将《2026年天津市广播电视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充分发挥生产创作优势,踊跃申报、积极参与。
联系人:杨轲,022-83602545,刘恺,022-83602606
特此通知。
2026年天津市广播电视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工作方案
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和传播,推动创作生产出更多高质量作品,不断提升我市公益广告宣传效果,现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广播电视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并结合我市评选结果,推荐优秀作品参与2026年度全国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选和全国税收、旅游、体育、敬老养老助老等公益广告征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聚焦主题主线,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国家广电总局和我市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开展创作指导,加强培训交流,不断繁荣公益广告作品创作生产,扩大传播力影响力,促进形成政府引导推动、广电机构积极创作播出、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公开择优进行扶持的长效运行机制。
二、评审标准和奖项设置
(一)评审标准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记录新时代、展现新风貌,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有深刻的内涵和鲜明的主题,又能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宣传优势,在形式创意、表现手法等方面与时俱进、推陈出新,避免口号式、标语式、说教式的空洞宣传,使人民群众爱听爱看、乐于传播分享。鼓励科技引领,倡导使用新技术赋能公益广告创意创作。
(二)奖项设置
2026年天津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设“广播作品类”“电视作品类”两类,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类别,颁发奖金和证书。
广播作品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电视作品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在我市评选中获评的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2026年全国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选。
三、重点征集方向和参赛范围
(一)重点征集方向
1.聚焦时代发展,弘扬主流价值。深入宣传阐释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展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宏伟实践与辉煌成就。结合“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聚焦新征程上的新使命、新任务,生动反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进展、新气象。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展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时代画卷。
2.紧扣社会关切,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创作主题鲜明、感染力强的公益广告作品。重点征集以下分领域题材:
(1)文化旅游类。宣传天津“八种文化”、大美风光、历史文化和特色资源,倡导文明旅游,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2)体育健康类。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推广全民健身,普及科学运动与健康知识,营造热爱体育运动、共享健康生活的社会氛围。
(3)爱老敬老类。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宣传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倡导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4)平安建设类。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围绕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禁毒人民战争、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进行创作,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法治素养和抵御风险能力,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社会。
(5)税收普法类。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普及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倡导依法诚信纳税,展现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
三、鼓励多元题材,激发创作活力。除上述重点方向外,鼓励其他主题积极、内容健康、富有创意的公益广告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科教兴国与人才强国、民族团结、国防教育、廉政文化、诚信建设、关爱未成年人与特殊群体、倡导勤俭节约、促进就业创业、普及应急知识等反映社会进步、贴近群众生活的各类题材。
(二)参评范围
天津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个人制作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可申报“广播作品类”“电视作品类”扶持项目。申报评优项目的作品应在2025年内制作完成,申报机构或个人应拥有申报作品著作权。
四、时间安排
(一)报送时间。2026年3月5日至4月3日,申报单位完成报送。
(二)评审时间。2026年4月17日前,完成评审。
(三)公示时间。2026年4月17日至24日。
(四)奖金、证书发放时间。2026年5月底前。
五、格式及报送方式要求
(一)格式要求
1.广播类作品。MP3或WMA格式,应支持立体声或5.1环绕声编码,有条件可支持三维声编码,可采用Audio Vivid标准。立体声和5.1环绕声压缩码率不低于256Kbps,三维声压缩码率不低于384Kbps。
2.电视类作品。
(1)高清视频:MP4格式,1920×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
(2)4K超高清视频:MP4格式,3840×2160(16:9)分辨率,视频编码采用AVS3标准,码率不低于18Mbps;视频编码采用AVS2标准,码率不低于36Mbps。
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制作的作品,应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
3.时长要求。单件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180秒。
(二)报送方式
此次活动征集工作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活动申报系统开展。
(1)申报。单位或个人登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活动申报系统”(网址:https://gygg.pingshen.nrta.gov.cn)注册账号,根据平台有关说明,完整填写所需信息,向天津市广播电视局提交材料。
(2)评审。天津市广播电视局对经系统申报的作品进行汇总,并组织开评审工作,形成我市评审结果并进行公示、公布。
(3)选送。结合我市评审结果,择优向广电总局推荐申报作品和机构。
六、评优作品的使用
评优作品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享有作品使用权,并将报国家广电总局统一纳入“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无偿供各级各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平台、相关组织、单位等下载播出。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利用专项扶持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获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s://whly.tj.gov.cn/XWDTYXWZX6562/TZGGYXXGKX5995/202603/t20260303_7253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