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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6-04-10

  按照《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6〕8号)要求,现就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区域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区域赛紧紧围绕办赛宗旨,通过打造交流展示、成果转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平台,赋能优质初创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通过区域赛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企业及创业团队,建立健全优质中小企业主动发现机制,持续完善“以赛促创”培育体系;遴选出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

  

  二、赛事安排

  

  (一)组织机构。本届区域赛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承办。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服务中心。

  

  (二)参赛报名。按照自愿原则,符合参赛条件的参赛者登录“创客中国”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统一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未注册登记的不得参加大赛。

  

  (三)赛事组成。区域赛由初审、复赛、决赛组成。比赛时间7月15日至8月15日,举办地点另行通知。

  

  (四)服务机构报名。有意愿参加公益性服务的政府投资基金、投融资机构、各类服务机构,可通过线下报名参与大赛配套服务,发挥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服务机构报名截止时间:7月10日。

  

  三、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

  

  1.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创业组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1)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2)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三)其他要求

  

  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近三年入围全国企业组500强或创客组100强的项目不得参赛。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附件: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2026年4月7日

  

  (联系人: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兰天睿、王淼

  

  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处  刘志刚;

  

  联系电话:022-23235275、022-23236069

  

  022-83602798)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gyxxh.tj.gov.cn/ZWXX5652/TZGG644/2026n/202604/t20260407_7277633.html

  

  资料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 gyxxh.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