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资讯  >  通知公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第二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6-05-13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助力科技服务业发展,按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和《天津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23〕7号)要求,现开展第二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期评估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第二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一)申报类型

  

  工业设计中心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主要为本单位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二是面向市场需求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设计企业。其中,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由其具备法人资格的设立单位申报。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天津市工业设计中心,需稳定运营2年以上(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设计产品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企业设计中心需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

  

  2.申报主体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明显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带动行业设计能力提升;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工业设计投入费用,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牵头或参与制定相关设计标准。

  

  (三)工作流程

  

  1.组织发动。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组织本区相关企业提出申请。

  

  2.企业填报。相关企业填写《天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按填表须知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及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

  

  3.推荐上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确定推荐名单,于2026年6月10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及本区推荐企业相关材料(含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按要求加盖公章,报我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4.结果公布。我局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定认定名单,并在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认定为第二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第一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期评估

  

  按照要求,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动态管理,请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入选第一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填写《天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更新相关信息,并形成中期发展报告。如有特殊原因(如所在公司经营状态变更为吊销、注销、停业、清算等情况),确实无法填报的,请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书面说明,于6月10日前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我局。中期评估情况将作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重要参考,我局将按照要求开展专家论证及必要的现场考查,对确已不满足基本条件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工业设计工作。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是助力制造业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有效手段,是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建设工业设计中心是引导工业设计创新发展、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各区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业设计中心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工业设计发展,助力科技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二)认真梳理,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发动,加大政策宣贯力度,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要按照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部署,认真梳理本区工业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及亮点特色,结合当前国家和我市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要求,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快工业设计发展的思路和举措,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我局。各区有关工作措施将作为此次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评审重要参考。

  

  (三)严格把关,严守工作纪律。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企业进行初步评估论证,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不符合基本条件不予推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且我局未推荐任何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此项工作。

  

    

  附件:天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2026年5月9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柯于灿;

  

  联系电话:83607736;

  

  电子邮箱:keyucan@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gyxxh.tj.gov.cn/ZWGK4147/ZCWJ6355/wjwj/202605/t20260512_7297553.html

  

  资料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 gyxxh.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