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资讯  >  通知公告

“天津市消费领域项目申报管理平台”企业端操作常见问题一问一答

2026-05-27

  Q1:“天津市消费领域项目申报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申报管理平台)已开通申报政策有哪些,具体支持标准是什么?

  

  A:申报管理平台已开通“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两项政策申报,相关支持范围、支持标准及具体要求请详见政策申报指南(天津市商务局官网“政策法规栏”津商消费〔2026〕13号、津商消费〔2026〕14号文件)。

  

  Q2:怎么登录申报管理平台?

  

  A:申报管理平台仅支持网页登录,意向申报主体可登录天津市商务局官网(https://shangwuju.tj.gov.cn/),通过点击网页左侧浮窗进入,或从“平台服务”专栏中进入。

  

  Q3:一个申报主体可以注册几个账号?对注册人员职务有要求吗?

  

  A:一个申报主体原则上仅能注册一个账号。意向申报主体可指定一名具体负责人作为系统管理员注册登录,建议为本单位熟悉项目情况的正式职工。

  

  Q4:申报管理平台有哪些功能板块,分别有什么功能?

  

  A:本平台主要有三大功能模块:一是预申报模块,无论项目处于立项策划或施工建设中,还是已完工开业,都可进行预申报,并根据项目进展定期更新;二是正式申报模块,已通过预申报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项目可在申报时间内进行正式申报,按系统要求逐项填写详细资料;三是运营情况填报,项目获得资金补助后,需定期登录该板块更新运营情况。

  

  Q5:企业注册信息和申报项目信息可以修改吗?

  

  A:在项目申请处于“未提交”或“被退回”状态下,可直接修改并重新提交。已提交并审核通过的项目信息不能直接修改,须在平台点击“申请修改”后操作。

  

  Q6:系统提示申请未通过该怎么办?

  

  A:在预申报和正式申报阶段,区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定期审核项目,如提示审核未通过,请根据未通过原因和相关要求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次数没有限制,但建议及时与区级商务主管部门联系,认真对照未通过原因逐项修改。

  

  Q7:项目申报企业通过本平台提交申请后,还需提交纸质版申请资料吗?

  

  A:需要。项目申报主体按要求在系统完成预申报、正式申报,且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申报管理平台会自动生成标准版项目申报材料(PDF版本),企业下载后可直接打印,无需在要件统一、顺序合规、格式标准等方面花费精力,尽可能为企业提供便利。企业还可根据需要自行添加其他纸质版佐证材料(例如页数较多或无法上传平台的施工合同、审计报告、项目审批材料等),之后胶装成册,完成盖章、签字等流程后送至区商务主管部门(一式5份),由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盖章统一送至市商务局。

  

  Q8:申报时间有什么要求?

  

  A:我市已启动两项政策第一批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于2026年6月5日前通过申报管理平台填报申请,并根据区级商务主管部门通知于6月12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消费“三新”和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项目政策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市商务局将根据工作进展分多批次组织申报。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s://shangwuju.tj.gov.cn/tjsswjzz/zwdt/gsgg/202605/t20260526_7305701.html

  

  

来源:天津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