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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市级零碳园区培育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2026-06-12

各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零碳园区培育建设的通知》(津发改双碳〔2026〕100号),经园区申报、各区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确定了市级零碳园区培育建设名单(第一批),共纳入16个园区。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单内园区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零碳园区建设方案,进一步摸清园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底数,合理确定年度和“十五五”建设目标,细化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于6月30日前将建设方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双碳处)。

  

  二、各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对名单内园区的指导,督促园区和相关单位切实承担建设市级零碳园区的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建设方案,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试点探索、项目建设、资金安排、要素保障、技术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积极支持,系统梳理我市零碳园区建设经验案例,多渠道进行宣传推广。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8日        

  

  (联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双碳处  23142207)

  

  

  附件:天津市级零碳园区培育建设名单(第一批)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s://fzgg.tj.gov.cn/xxfb/tzggx/202606/t20260611_7316537.html

  

  资料来源: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fzgg.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