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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环应急〔2026〕47号

2026-08-2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的管理及使用,充分发挥专家的核心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新时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新形势、新要求,我局编制了《天津市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6年8月24日

    

  (联系人: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王怡然

  

  联系电话:8767170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天津市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pdf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s://sthj.tj.gov.cn/YWGZ7406/WRYJGXX3239/HJYJ4262/202608/t20260827_7360126.html

  

  

来源:天津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