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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的通知

2020-12-16

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

    为指导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防止知识产权风险,依据《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制了《天津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2020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津党办发〔2020〕14号),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防范知识产权风险,推动知识产权与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的紧密融合,依据《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内涵

    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是指对本市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或企事业单位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经济科技活动,综合运用情报分析手段,对经济科技活动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风险、知识产权资产的品质价值及处置方式的合理性、技术创新的可行性等进行评估、评价、核查与论证,形成专业性咨询意见和建议,保障重大经济科技活动顺利运行,为政府重大产业规划、投资项目、创新项目、管理决策等工作,为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研发、知识产权布局、转让或许可、并购或重组等活动提供参考依据,避免因知识产权问题导致重大经济损失。

    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基本原则

    (一)目标性。应从经济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切实需求和实际问题出发。

    (二)科学性。应根据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实际需求确定分析评议的任务,科学全面地开展法律、技术、市场方面的信息检索与情报分析。

    (三)综合性。应立足经济科技活动的实施要求,在系统分析知识产权相关情报的基础上,结合产业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政策环境等信息,进行综合研究与判断。

    (四)建设性。应针对经济科技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竞争态势特点、问题和风险,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策略建议。

    三、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适用范围

    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分为政府公共管理类分析评议和企事业单位商业活动类分析评议。

    政府公共管理类分析评议主要适用于由政府投资或财政支持的项目中使用国有资产金额较大或对我市经济、科技发展影响较大的经济科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重大产业规划,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并购、重组、剥离、转让、上市,重要创新创业人才或者团队引进,以政府名义开展的奖励评审认定等。

    企事业单位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发项目确立、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产业供应链构建、产品上市及出口、无形资产管理、兼并购活动、资产重组与剥离、商业投融资活动、知识产权维权等。

    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基本状况,包括权利数量、类别、法律状态、存续期限等;

    (二)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主体拥有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权属纠纷情况;

    (三)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主体对其知识产权处分的合法、合理性;

    (四)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与项目、技术方案的相关性;

    (五)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风险和壁垒评估,包括知识产权权利的稳定性,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与他人知识产权之间依存、交叉关系及其独立实施的可行性;

    (六)有关协议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际规则、显失公平的知识产权条款;

    (七)有关实施单位内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情况,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相关知识产权的能力评估;

    (八)所涉及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在国内外的专利保护现状,包括技术发展趋势,技术发展重点和热点,主要竞争对手情况等;

    (九)其他应当分析和评估的相关知识产权事项。

    五、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实施程序

    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组织者为委托方,可以是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明确需求、组织协调、提供保障,并将分析评议成果吸纳体现到决策活动中;分析评议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为实施方,一般指从事分析评议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知识产权专门团队;分析评议成果的实践应用者为应用方,一般指经济科技活动的具体实施者,负责将分析评议成果具体付诸实践。实施方在实施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时,应与委托方或应用方签署保密协议,遵守保密义务。在未经委托方或应用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保密信息。分析评议通常包括需求分析与任务确定、分析评议准备、方案实施、成果交付、交付反馈、后续服务等环节。

    (一)需求分析与任务确定

    实施方应与委托方就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背景和需求进行充分沟通,在对经济科技活动的情境条件及具体要求、产业领域特点等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明确分析评议的任务目标。

    (二)分析评议准备

    实施方应根据既定任务目标、所属行业领域竞争状况、分析评议类型及其实施特点,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团队,并开展前期的资料搜集与调研。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实施方提出的信息需求,提供所需的行业资讯和背景资料。

    (三)方案实施

    实施方应按照工作方案,选择合适的分析内容进行组配。实施方应做好分析评议的时间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沟通管理和风险管理,保障团队投入时间,配置专业分析工具,确保采用信息准确完备,逻辑推理周延客观,分析结论有理有据,对策建议合理有效。

    (四)成果交付

    实施方应按照工作方案时间节点,交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实施方应主动就阶段性成果与委托方进行沟通,委托方对于实施方提供的阶段性成果,应及时参与讨论并予以确认。实施方出具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后,委托方一般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交付反馈

    实施方应建立分析评议质量控制体系,在分析评议过程中和成果交付后收集委托方和应用方的评价反馈信息,分析自身质量问题,确定改进目标,形成整改方案加以改进。

    (六)后续服务

    实施方交付评议成果后,对委托方就评议成果运用等方面提出的合理要求,应积极予以响应并沟通解决,积极完成与之相关的咨询建议、应用培训、实施辅导等后续服务。委托方应对知识产权评议成果运用进行跟踪服务,引导项目应用方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六、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成果

    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最终成果的形式包括文本成果和非文本成果。

    (一)文本成果包括分析评议最终报告、过程文档、基础数据、分项报告、引用文件等。分析评议最终报告一般包括正文和附录。

    ——正文一般包括经济科技活动的基本信息、分析评议的任务目标、分析评议的内容构成、主要结论以及应对策略建议。分析评议内容组成应当紧扣项目需求,进行逐条评议。分析评议结论应当明确、简明,策略建议应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附录可根据委托方的具体需求设定,包括分析评议过程中产生的过程文档、基础数据、分项报告、引用文件等。

    (二)非文本成果包括咨询建议、应用培训、实施辅导等。

    分析评议最终报告应根据委托方和应用方的使用要求,确定报告的呈现形式和内容重点。面向决策者的报告,应简明、准确地阐述问题,给出明确结论和对策建议;面向应用方具体实施人员的报告,应详尽、全面地阐述问题,给出具体、可操作的策略建议。

    七、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实施团队

    (一)基本要求。承担分析评议任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应当组建分析评议实施团队,根据需要亦可要求委托方或应用方派驻专家进入实施团队。分析评议团队应能够检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规定的专利合作协定(PCT)最低文献量和主要国家、地区知识产权法律状态信息,获取相关产业的市场竞争信息,拥有了解技术及产业现状、精通知识产权和相关外语的各类分析评议人员。

    (二)人员组成及要求。实施团队通常由项目负责人、信息检索人员、分析研究人员、技术和行业专家等组成,根据需要,可适时引入法律、技术和商业方面的外部专家,外部专家须遵守保密义务。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项目统筹规划能力,能够进行项目团队管理和资源调配;具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质量控制能力;具备预防、处理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能力;满足分析评议成果顺利交付的沟通能力。

    ——信息检索人员应具备知识产权信息检索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外语能力,熟练掌握数据检索工具;具备独立进行技术分解,制定检索策略,能够查全、查准信息,能够开展数据清洗与数据标引的能力。

    ——分析研究人员应具有分析评议项目的专业背景和相应外语能力;具有掌握分析评议项目所处行业状况和技术背景的能力;具备系统解读、综合分析、评估评价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并敏锐发现知识产权风险与问题的能力;具备针对风险和问题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具备撰写报告和口头表述的能力。

    ——行业专家应掌握分析评议项目所处的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了解行业政策和行业特点;具备评价行业技术难点和热点的能力。

来源:天津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