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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1-04-02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宝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21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宝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津政办规〔2020〕21号)精神,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加快打造宝坻“枢纽之区、科创之区、生态之区、幸福之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一)推进投资项目前期审批试点改革。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在中关村科技城范围内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运用天津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流程,实现批复文件等在线打印。

  

  (二)全面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整体审批效率。持续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全面提升审批效率,压缩办理时限。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申请项目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不超过60天。联合竣工验收不超过7个工作日,实现工程联合验收率100%,网上备案率100%。

  

  (三)深入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将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范围由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扩大至不大于10000平方米,实现从获得土地到完成不动产权登记审批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探索工业、仓储(除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项目)类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

  

  (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推进“政务一网通”平台与电力、供水、供气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多方复用和相关评审意见、审批结果即时推送。申请人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证照,可在线申请并提交图纸资料信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在线受理审核并核发电子证照,按需调用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联合测绘、联合验收、产权登记、城建档案归档、消防检查等信息。引导办事人利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办理标准和费用进行查询。

  

  (五)深入推进“多规合一”“联合测绘”。加快推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科学评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科学设计路网规划。严格按照《宝坻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尽快完成“一张图”绘制工作,确定三区三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确定“区—镇—村”联动的规划编制工作模式。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统一。建立健全测绘成果共享互认机制,实行“一次申请、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二、优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服务

  

  (六)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对诊所执业实行备案管理。简化跨地区巡回演出审批程序,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对巡回演出实行在线审批。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及个人、演出内容不变的,已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首次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新增演出地的,实行事前备案管理。文艺表演团体、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以及艺术品经营单位的年报工作实现移动端自助办理。

  

  (七)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做好下放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承接工作,对食品相关产品全面推行承诺审批制度,加强证后审查。简化二手车经销企业购入机动车交易登记手续。

  

  (八)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纳税业务流程,以集中申报、统一缴税、统一开票、自动分配税款方式实现总分机构汇总纳税,降低连锁经营企业办税成本。实施商户牌匾、照明设施等标准化,健全户外广告牌匾管理机制,适度放宽对街区商户牌匾的审批条件,加强夜景灯光保障和路灯运行维护管理,做好智慧路灯管理平台建设,全部实现线上平台管理。在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前提下,对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适当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频次。

  

  (九)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加快招标投标规范化、标准化、公开化建设,推广电子担保保函应用,实现招标投标“一证通用、一网通办”。推广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应用,各预算单位按规定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十)推进涉企保证金改革。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以及电子担保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等,政府采购项目收取保证金的,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作为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对政府采购项目免收保证金或降低保证金缴纳比例,在合同履约前预付部分采购资金,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明确预付款比例、保函提交要求等内容。

  

  (十一)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推进“获得电力”服务标准化改革,低压用户办电环节减至2个,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高压用户办电环节不超过4个,除电力工程建设外,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全面优化网架结构,强化不停电作业应用,强化基础运维工作,提升公共电网供电可靠性。推动园区10千伏用户和重点扶持企业供电到用户“红线”,切实降低企业办电成本。

  

  (十二)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服务。通过精简环节、优化内部流程等方式,用水接入整体时间缩减至4个工作日,用气接入整体时间缩减至10个工作日。提高用水用气报装智能化水平,开通慧生活线上缴费渠道,配置蓝牙充值宝,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即时办”。推行受理申请、安装接入、用户回访“一站式”服务,做到办事流程、费用标准、工程进度“三公开”。

  

  三、进一步优化外资外贸企业经营环境

  

  (十三)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培育壮大外贸企业群体,提高对外投资合作水平。按照市市场监管委授权,在本区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

  

  四、打造就业创业招商引资“强磁场”

  

  (十四)优化部分行业从业条件。推动落实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对动物疫病防控及动物卫生监督云平台实行信息动态维护、报名实时管理,便利兽医相关专业高校在校生报名参加考试。加快推动劳动者入职体检结果互认,减轻求职者负担。

  

  (十五)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加快打造充满活力的“科创之区”。加强科技共享平台和载体建设,推动成立天津市科服网创新券服务机构,组织做好市级众创空间、市级孵化器申报、验收工作。推动区内企业开展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2020年到2022年,推荐5名以上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

  

  (十六)做好人才“引、育、留”。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优化落户流程,精简申报要件,推行网上办理。支持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等重点平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开展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调查及征集工作,服务企业精准引才。组织做好各类人才申报。每年遴选支持10个市级重点“项目+团队”。

  

  (十七)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实现在线核验职称证书。落实京津冀三地职称证书互认协议,对京冀两地颁发的职称证书予以认可。搭建人才供求信息平台,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统一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简化失业保险申领程序。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任务下放至各街、镇及社会保险分中心,积极推广手机APP失业金按月申领。出台发展地摊经济的指导意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科学划定临时占用公共空间区域和经营时间。在保障安全卫生、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

  

  (十八)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医疗”新业态。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申请互联网医院和诊疗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推出“互联网+护理”“互联网+家医签约服务”“互联网+家庭病床服务”等服务项目。推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京津冀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十九)增加应用场景供给。在城市治理、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推出新一批重点企业作为试点,为更多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搭建应用场景。加强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管理,有序开放公共交通、路政管理、医疗卫生、民政养老、教育等领域政策措施、机构名单、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等公共数据资源。持续优化“场景式”审批服务,推行“一件事一次办”。

  

  五、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十)提升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核准智能化水平,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制度,申领营业执照、免费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等全流程网上申请,1个工作日内办结。提供企业档案“容e查”服务。

  

  (二十一)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深入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推行自主承诺申报制,在创业园、产业园、创业空间、孵化器等区域入驻的企业,按“一址多照”进行集群登记。仅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允许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供的真实、合法、有效的网络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实施豁免登记,制定专项管理措施,加强监管。根据市级相关规定,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

  

  (二十二)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加强“电子税务局”建设,提供网上更正申报和补缴税款服务,实行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和退税全程电子化。全力推进专票电子化试点工作。开展“非接触式”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调查评估和结果反馈工作。

  

  (二十三)推行企业减免税“申报即享”。推广金税三期系统应用,纳税人(含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采取“自主判断、自行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方式,在享受优惠政策环节,直接通过填报申报表享受税收减免。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并表申报,减少纳税申报次数。

  

  (二十四)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推广“企业注销一窗通”功能,加强企业注销信息共享,全面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

  

  (二十五)提高政务服务网办质量。加快数据归集进度,扩大信息共享内容,实现“一次采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依托全市电子证照库和电子印章系统,对“政务一网通”平台中事项办理材料与电子证照类目已经关联的,不再收取纸质材料。配合市级部门研究制定跨省通办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和标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二十六)拓宽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渠道。加强“政银合作”,逐步将“政务一网通”平台系统延伸至银行,打造“智慧政务服务网点”。通过“一网通”“津心登”办理不动产登记,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实现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仅跑1次或零跑腿。

  

  (二十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侵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天津宝坻受理窗口作用,实现申请材料快速审核、规范审核,提升初审上报工作质量,提高我区企业商标注册便利化。

  

  (二十八)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制定宝坻区银政企对接工作方案,推动更多银行加入“线上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将“银税互动”受惠企业范围扩大至纳税信用M级的企业。推广天津市“信易贷”平台应用,实现银企在线对接,向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授信支持条件的守信主体提供融资信贷服务。支持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担保降费,为符合条件担保机构申报降费奖补项目。

  

  (二十九)健全市场监管机制。推动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编制《宝坻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依法依规向区内相关部门推送纳税信用评定结果为A级的企业名单和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失信企业名单。抽查结果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在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荣誉授予、资质资格评定、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实现信用信息自动核验。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水平,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实现街(镇)全覆盖,为用人单位出具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证明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

  

  (三十)优化企业破产办理。运用重整、和解等法律手段实现市场主体的“有效救治”,运用清算手段促使丧失经营价值的企业和产能及时退出市场。完善破产重整企业识别、府院联动机制,推进“执转破”工作。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行快速审理管理。

  

  六、打造高质量产城融合示范区

  

  (三十一)加强顶层设计和城市建设。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京津中关村科技城载体建设,积极承接新一轮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组织开展“六位一体”规划,推行产城融合、共建共享、生态优良、用地弹性等理念。实现开发区域内路网全部通车。建设滨水生态廊道,打造城市级—片区级—邻里级三级公园体系,建成15万平方米人才公寓,开展合作办学。

  

  (三十二)建设科技创新生态体系。依托天津计量院和北京计量院,着力打造北京研发、天津转化落地的大院大所产业化承接平台。运用好中关村协同创新基金,引入中关村担保、中关村租赁等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不断打造培育“类中关村生态”系统。

  

  (三十三)加快构建“中关村宝坻模式”产业组织。重点发展“4+1”产业体系,即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与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四个主导产业,配套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研发孵化在北京、生产制造在宝坻的中关村宝坻模式,进一步提升京津中关村科技城集聚能力。

  

  七、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三十四)建立系统化培训机制。区级部门通过“上挂培训”和“下沉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参与我市政务服务系统培训,加强对街镇、园区的培训指导,街镇、园区要加强与区级部门沟通联系,自觉主动接受指导。

  

  (三十五)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发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监测点”作用,厘清亲清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市便民服务专线“一号响应”机制,建立营商环境专席,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

  

  (三十六)推动惠企政策落实。通过天津市政策“一点通”平台发布宝坻区惠企政策及解读,公布相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确保政策兑现“落实到人”。梳理“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附件:工作任务分解表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