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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2-11-25

各区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工作安排,积极推进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精神,推进落实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各项任务安排要求,现就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和“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保护,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高站位,推进知识产权各项工作任务在农业农村领域的落实

  

  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是保护和传承传统优秀文化的鲜活载体,也是涉农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各区知识产权部门要从服务乡村振兴的高度,重视、推动做好服务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工作,强化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的挖掘、培育、发展、服务、保护等一系列工作,认真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和商标兴农工作暨推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津知发标字〔2021〕27号)的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探索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促进知识产权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的融合,助力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高标准,推进农业领域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发展、管理、服务工作

  

  积极推进贯彻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强化规划引领,持续大力支持农业领域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发展和服务。

  

  1.以服务都市型农业发展为基础,推动农产品品牌化发展。坚持以全市8个商标受理窗口和区域商标品牌工作指导站为重要服务基地,支持指导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等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申报地理标志产品,申请相关专利,推动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传统手工艺品等的发展保护,走品牌化发展之路,助力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形成品牌引领发展的良好态势。

  

  2.扎实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2021年和2022年小站稻、独流老醋和茶淀玫瑰香葡萄分别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相关区要认真落实《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落实好示范区建设方案和相关细化工作制度、工作措施,提升产品标准、夯实产品质量基础、强化产品检测检验,推动地理标志与特定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等有机融合,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3.深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合力推进农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工作。一是持续推进与市农学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合作,落实涉农商标、专利在市三农服务平台的宣传展示;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培育发展工作;共同做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指导服务工作。二是加强与市金融局、金融机构和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合作,推进商标质押融资和商标+专利组合质押融资工作,缓解相关企业和农户资金困难问题。

  

  (三)坚持严保护,持续推进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城市”的要求,持续加大力度,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贯彻落实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特别是加大地理标志和涉农商标的保护力度,为农业农村领域正常生产经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2.配合做好种业振兴工作,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农作物种子等违法行为。积极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加大种业行政执法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衔接。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3.坚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扎实落实商标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规范使用,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

  

  4.持续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规范商标代理机构依法诚信经营,引导申请人依法申请商标注册,规范使用商标,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恪守诚信,依法经营。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资源投入。各区局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结合辖区实际,落实好“政策+技术”服务工作,争取辖区财政部门对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切实压实属地责任和各项任务落实。紧紧围绕服务“三农”的各项工作任务,提升服务、管理和保护水平,积极作为,推进辖区属地知识产权服务“三农”工作水平。

  

  (三)提升宣传引导水平和注重经验总结。组织开展好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深入知识产权宣传周、开展中国品牌日等活动,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诚信氛围。引导企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注重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增强知识产权培育和管理能力。各区局注重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炼总结经验,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工作中遇有问题,及时与市局沟通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2022年11月3日

  

  (联系人:马博;联系电话:84493629)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天津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