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健全产业基础支撑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6年启动实施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已认定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7批共计313家。为进一步培优建强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我部于2025年12月修订并正式印发了《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26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现请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二十条要求,对本地区(本企业)管理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有关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并于6月30日前,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提出变更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变更需求或同意按《管理办法》执行,后续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避免因逾期影响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正常运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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