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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已于7月9日印发施行。自7月12日9时起开放“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评价服务系统),启动2021年度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参评企业登录www.tten.cn网站,通过“政府服务”栏目的“雏鹰瞪羚领军”在线填报并提交评价信息。评价服务系统已经嵌入了企业知识产权、获得科技奖励等部分信息数据。企业在填报时,请首先从系统中自动获取相关数据,系统中没有嵌入的数据,请企业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请各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做好政策宣讲和评价服务等工作。

  

  3.市科技局全年受理企业评价申请,不收任何费用。

  

  政策咨询电话:58785818-8008,58326707

  

  技术支持电话:23532900-830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12日

 

资料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kxjs.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