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津政发〔2020〕23号),以及《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对2022年符合条件的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进行奖励。现将奖励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明示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一律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邮编:300051
联系人: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李青
联系电话:022-58832963
传 真:022-58832965
附件:1.2022年首次评价入库的天津市瞪羚企业拟奖励名单
2.2022年通过复评且营业收入较上一年正增长的天津市瞪羚企业拟奖励名单
3.2022年通过复评且营业收入较上一年正增长的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拟奖励名单
4.2022年由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的拟奖励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31日
资料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kxjs.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