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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1日起启动2024年度天津市雏鹰、瞪羚、科技领军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意愿参评企业须在完成本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按照《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和政策解读要求,登录天津市雏鹰/瞪羚/科技领军企业评价系统(网址:https://i.tten.cn/zffw/cydllj)在线填写、提交评价信息和佐证材料。评价服务系统已经嵌入了企业知识产权、科技奖励等部分信息数据。企业在填报时,请首先从系统中自动获取相关数据,系统中没有嵌入的数据,请企业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企业须填写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报送给税务部门的相关经营数据(如果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更正了申报信息,须填写截至评价申报日的最后一次有效申报数据),并提供最新相应的佐证材料:

1.企业最后一次有效申报数据若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上申报的,应下载相应年度的《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资产负债表》,文件下载格式为PDF,直接上传到“评价服务系统”,无需打印盖章。

2.企业最后一次有效申报数据若是在线下报税大厅申报的,应打印相应年度的《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资产负债表》,盖企业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上传到“评价服务系统”。

3.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数据有调整的,以税务部门调整后数据为准,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调整后的相应报表,扫描为PDF文件,上传到“评价服务系统”。

4、2023年企业研发费用投入数据,须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2023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其他年度,企业若享受了该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须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该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若没有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可提供规范、真实的该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5“纳税总额”栏目填写企业2023年纳税总额数据,并在申报评价前10天内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下载2023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按以下说明完整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选择所有税种的全年汇总,即:“打印格式”选择“汇总”,“税款所属期”选定为202311日至1231日,“征收项目”默认不选。

、请各区(功能区)科技行政部门组织做好政策宣讲和评价服务等工作。

、市科技局自20243月开始,每月公示一次评价信息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每月公告一次通过评价的企业名单;3—11月的每月22日为公示日(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

1.申报雏鹰、瞪羚评价的企业,需在每月17日(含)前(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提交评价信息,在通过区科技行政部门审查、第三方评价机构审核后,纳入该月的公示名单。

2.申报科技领军或科技领军培育评价的企业,需在每月10日(含)前(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提交评价信息,在通过区科技行政部门审查、第三方评价机构审核、市科技局组织的现场调查后,纳入该月的公示名单。

3.没有在前2条要求时间内提交评价信息的,以及其他原因没有纳入该月公示的,顺延至后批次处理。

4.2024113024时后不再受理企业新的评价申请,126日公示本年度最后一批名单,1217日公告本年度最后一批名单。

五、市科技局将于202412月组织对入库企业进行抽查。

六、2022年、2023年通过市科技局评价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在1130日前登录天津市雏鹰/瞪羚/科技领军企业评价系统,填报《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信息表》,做到“应填尽填”。2024年度由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为科技领军企业的,无需重复填报。

、市科技局受理企业评价申请不收任何费用,不推荐、不指定任何一家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评价申报及相关服务。企业可以自行开展评价申报工作。

、评价工作有关政策及培训资料网址如下:

1.《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网址:https://kxjs.tj.gov.cn/managecol/ZCWJ0923/kjjzcwj09233/202107/t20210712_5500714.html

2.《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政策解读网址:https://kxjs.tj.gov.cn/ZWGK4143/ZCFG148_1/ZCJD20201127/202107/t20210712_5500732.html

3.一图读懂《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网址:https://kxjs.tj.gov.cn/ZWGK4143/ZCFG148_1/ZCJD20201127/202108/t20210816_5535066.html

4.《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培训视频》网址:https://i.tten.cn/zffw/cydllj/ywpx/202205/t20220531_161103.html

5.《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服务系统使用手册》网址:https://i.tten.cn/images/天津市雏鹰瞪羚领军企业评价服务系统使用手册.pdf

九、评价工作咨询电话如下:

 

 

 

雏鹰企业

瞪羚企业

领军(培育)企业

和平区

022-23196663,022-23196328

河东区

022-24128548

河西区

022-63008793

南开区

022-87875858

河北区

022-26270790

红桥区

022-63015404

东丽区

022-24984318

西青区

022-27391678

津南区

022-28515477

北辰区

022-26393319,022-26390021

武清区

022-82138556

宝坻区

022-82626809

022-82626808

宁河区

022-69265227

静海区

022-63032490

蓟州区

022-29142794

滨海新区

(开保高外的区域)

022-66211326

022-66707935

经开区

022-66878910

保税区

022-84906361

滨海高新区

022-84806277

022-84806799

022-84806800

市科技局

1、政策咨询:022-58326707;

2、评价填报等咨询:022-87890191转以下对应分机号:

8502、8503、8504、8505、8506(雏鹰)

8506(瞪羚)

8504(领军)

评价系统技术支持

022-23532900-819

注:上述电话均为本市固定电话。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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