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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3-06-02

各区委、区政府,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新时代科普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科技局代)

  

  2023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新时代科普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树立大科普理念,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持续推进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向纵深发展,着力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人的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我市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突出科普工作政治属性,把党的领导贯穿全域科普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科普工作群众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确保新时代科普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服务大局。聚焦“四个面向”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立足天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着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大力营造创新文化氛围,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科普理念创新、内容创新、手段创新和机制创新,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激发全社会开展科普的活力,不断推进科普工作现代化。

  

  ——坚持统筹推进。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市场各方力量,将科普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构建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化科普工作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科普服务创新发展和全市中心工作的能力显著提升,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普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普品牌影响不断提高,科普支撑体系更加完善,全域科普持续向纵深发展,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23%,全社会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氛围更加浓厚。到2035年,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30%,科普工作对促进天津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支撑作用更加有力。

  

  二、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新时代科普工作健康发展

  

  1.切实加强统筹领导。坚持党对新时代科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推进新时代科普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普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科普工作统筹谋划,不断优化科普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重点目标按期实现。统筹日常科普和应急科普,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为全社会开展科普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强化军地协调配合,对标新时代国防科普需要,加强国防科普工作。

  

  2.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科协组织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围绕落实科普相关法律、规划和政策,明确责任分工,持续推动落实。科技行政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发挥科普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优化顶层设计,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督促检查,依规开展表彰奖励。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科普工作组织协调、服务保障、管理监督,持续推进行业公共应急科普工作。科协组织要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履行全域科普和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牵头职责,推动构建全域科普高质量服务体系,加强国际科技人文交流,提供科普决策咨询服务。

  

  3.努力形成社会合力。有关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要根据工作对象特点,在各自领域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全市各类学校、科研机构、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和科技社团等社会组织要强化科普工作责任意识,发挥自身优势,强化科普资源供给,支持本单位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活动。广大科技工作者要积极支持和投身科普事业,切实在科普实践中体现担当,展示作为。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科普活动,坚持终身学习,着力掌握和运用科技知识,自觉抵制伪科学、反科学等不良现象,不断提升科学素养。

  

  三、提升能力,切实提高新时代科普工作的质量效能

  

  4.强化基层科普服务。围绕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需求,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基层科普阵地,动员基层单位开展以科技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活动。依托青少年宫、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公园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建设开放性、群众性科普活动设施,提供科普服务。

  

  5.加强科普载体建设。完善现代科技馆体系,积极推动天津科技馆新馆建设,持续推进天津自然博物馆、天津国家海洋博物馆等市级标志性科普场馆提质升级,引导各区结合地域特色,充分利用工业遗存及楼宇,新建、扩建一批综合型或专业型区级科技馆。支持垃圾分类处理、防震减灾、生命健康、自然生态等专业科普场馆完善功能、优化服务。鼓励各行业加大科普投入,建设行业科普场馆,不断提升科普服务质量。统筹推进全市科普基地特色化、专业化建设,新建一批市级科普基地,积极创建各类国家级科普基地。

  

  6.完善科普传播体系。推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层次鲜明的科普传播网络,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要开设科普专栏,增加科普内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类新兴媒体要充分发挥移动终端科普传播作用,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传播内容的科学性审核,不断提升科普传播效能。

  

  7.支持科普作品创作。持续提升科普原创能力,实施科普作品开发项目,大力培养创作制作队伍,支持开发动漫、短视频、游戏等适合新媒体传播的科普作品,不断强化科普内容供给侧改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创作,搭建科普创作交流平台,鼓励科技工作者与科普创作人员加强交流。逐步完善科普作品评价体系,持续优化优秀科普作品和产品推介推广机制。加强科普成果知识产权保护。

  

  8.打造科普活动品牌。发挥科技周、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示范引领作用,定期举办科普讲解大赛、科普微视频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科学传播作品大赛等重大赛事活动。积极培育“健康大讲堂”“应急之星”等专业领域活动品牌,“科普星期六”“科普大篷车美丽乡村行”等区域活动品牌,做强“我们爱科学”等媒体传播品牌,“千名专家进基层”等全民参与共享品牌。聚焦信息技术、疫情防控、碳达峰碳中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食品安全、乡村振兴、国防军事等重点、热点领域,打造特色科普品牌,广泛开展科普活动。

  

  9.促进科普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科普产业,鼓励举办科普产品博览会,搭建科普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支持科普企业组建科普产业(人才)联盟,探索建立科普园区,推进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加大科普投入,促进科技研发、成果推广与科普产业有机结合、共同发展。开展促进科普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落实科普进口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

  

  10.加强科普交流合作。全面拓展科普国内外交流合作渠道,促进科学教育、科学传播、科学普及双边多边合作。深化科普领域京津冀协同,办好公民科学素质大赛等合作品牌活动。持续加强与西部省份科普交流合作。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科普工作交流。积极打造面向青少年的科技教育交流品牌,不断拓展国内外科普合作交流领域。

  

  四、同向发力,努力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11.切实强化创新引领。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在制定科技规划、专项计划和科技政策时,要坚持将科普工作纳入其中。推动具备条件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合理设置科普工作任务、明确考核指标,坚持做到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考核。加大科技发展重点方向和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形成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营造良好氛围。

  

  12.大力促进开放共享。持续推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资源科普化。推动具备条件的海河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中心、野外观测站、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提升科普功能,加大开放力度,增加开放时间,因地制宜开展科普活动。

  

  13.积极促进成果推广。依托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数字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与交易中心(平台)等平台,以线上线下结合、虚拟现实联动的方式,全方位展示科技创新成果。发挥科普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鼓励在科普实践中打造应用场景,率先应用新技术。

  

  五、分类施策,持续深化重点群体科学普及工作

  

  14.加强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工作。将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作为素质教育重要内容,把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贯穿于育人全过程。建立科学家有效参与基础教育机制,深入实施英才计划,对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科学教育师资配备,积极推动科学探索实验室建设,组织科技节、科学营等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充分利用各类科普场馆、基地等校外科技资源,持续提升学生科学素质。

  

  15.加强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工作。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央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决策部署、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习计划和培训安排,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切实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天津干部在线学习等教育培训平台作用,加强师资力量,升级专门课程,宣传普及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履职能力。

  

  16.加强劳动者科学素质提升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推动产教融合试点企业深入开展科普活动,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新时代产业工人终身技能形成体系,培育高技能人才队伍。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和人才培养,创建科技小院,开办新农学堂,组织农民科学素质竞赛等特色活动,不断提升农民科学素养。

  

  17.加强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工作。实施智慧助老行动,依托老年大学、社区科普学校、养老服务机构等平台,广泛普及卫生健康、网络通信、智能技术、安全应急等知识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实施银龄科普行动,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提升老年人健康生活水平。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充分发挥老专家在科普活动、科普咨询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六、积极引导,大力营造热爱科学支持科普的良好氛围

  

  18.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坚持正确政治立场,结合科普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强化科普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情监管,增强科普领域风险防控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坚决破除封建迷信思想,打击假借科普名义进行的抹黑诋毁和思想侵蚀活动,整治网络传播中以科普名义欺骗群众、扰乱社会、影响稳定的行为。

  

  19.充分展示工作成果。积极宣传在党的领导下新时代科普工作的新局面、全社会践行“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新成果、全域科普工作的新成效、创新引领科普发展的新进展、公民科学素质提升的新成绩等,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科普、参与科普的良好氛围。

  

  20.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继承和发扬老一代科学家优秀品质,加大对优秀科技工作者(标兵)、“最美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精神内涵,推出一批内蕴深厚、形式多样的宣传作品,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引领更多青少年投身科技事业。推动建设一批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动科研诚信、科技伦理治理和作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术生态,为科技创新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七、巩固基础,不断完善新时代科普工作保障体系

  

  21.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全域科普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市级层面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机制,部署任务、会商工作、推动协作。鼓励各领域、各区建立科普工作协同机制。围绕实施科普重点任务,组织科普品牌活动,加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联动,统筹推进大科普格局形成。

  

  22.优化多元投入机制。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保障对科普工作的投入,将科普工作经费纳入预算。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科普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建设科普场馆、设立科普基金、开展科普活动等形式投入科普事业。提升科普机构造血能力,推动科普场馆、科普基地提升运行质量,实现良性发展。

  

  23.加强科普队伍建设。依托高校、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等建设科普人才培训基地,培育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覆盖广泛的科普人才队伍。推进科普人才库和科普智库建设,评选科普大使,组建应急科普专家队伍,加强科普信息员队伍建设。引导科普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加强科普志愿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开展培训交流,提升科普专业人才及管理人才队伍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

  

  24.完善科普激励机制。开展科普工作先进、全民科学素质先进评选推荐等工作,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价工作,完善评聘机制,在市级人才计划实施中予以支持。推进科技人员开展科普工作,鼓励相关单位把科普工作成效作为职工职称评聘、业绩考核的参考。

  

  25.强化考核监督机制。开展科普数据统计调查,建设科普工作数据库,定期调查发布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状况。统筹做好科普工作督导考核,完善全域科普绩效考核,强化对《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工作检查。合理设置科普工作在文明城区等创优争先评选体系中的比重。加强执纪问责,对以科普为名进行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活动的单位及个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资料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kxjs.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