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6-02-09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依据《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天津市数据局、天津市商务局、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实施指南(试行)》,现正式印发,请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使用负面清单。
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天津市数据局
天津市商务局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2日
附件:
1.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实施指南(试行)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s://data.tj.gov.cn/zwgk/./zcwj/202602/t20260209_7241865.html
资料来源:天津市数据局